2006年8月12日

關於「典範」的隨想

faith、politics
從五月底國民黨、親民黨開始醞釀倒扁以來,「典範」的議題不斷地被提出。

個有趣的現象頗值玩味:宋楚瑜、馬英九六月的時候站出來發動罷免,社會上響應的人雖不少,但是整體而言,似乎不能給阿扁太多威脅。從七一五的親綠學者聲明以來,整個社會倒扁的聲浪似乎不比宋、馬時期來得小,甚至在施明德站出來之後,整個倒扁聲勢又再度往上衝高。

宋楚瑜、馬英九不是藍色陣營裡面的佼佼者,宋楚瑜不是有百分之九十的支持度,馬英九不是被奉為二零零八的救星嗎?為什麼宋、馬兩人聯手還比不上施明德一人。我想根本的原因就在於宋、馬兩人和施明德比起來,他們兩人根本不足以成為「典範」。馬英九頂多是個有「形象」的人,但是他所累積的「形象」,完全無法支撐他成為一個典範人物。因為「形象」很容易被取代,所以馬英九的團隊最大任務就是為他堆積形象,以及排除任何有害形象的人、事、物,簡單地說,就是「卸責」。

但是施明德完全站在不同的置高點,不管對施明德有任何的不滿,他的一生的確足以成為「典範」,或者說,比其他政治人物更接近「典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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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問題來了,為什麼在這次政治風暴中,為什麼長老教會的大頭們,沒有一個人願意指責阿扁的錯誤?即使高俊明牧師也只說出「貪財是萬惡之源」的評語。

特別在二千年政黨輪替之後,長老教會已經在道德層面節節敗退,整個教會不僅無法向上提升,沈淪的速度可以和阿扁有得比。教會體制原本已經有處理糾紛的機制,然而,兩千年以後,總會屬下機構所有發生的弊案,沒有一件是原本總會體制可以解決的。只要是當事人告到法院的,總會幾乎一路輸到「脫褲子」。牧師長老在就任的時候,不是都有誓約說「雙方若有失錯,必須稟報中會,不可擅自四處宣傳」?

長老教會現在的問題,不在於教會沒有增長,而是教會沒有「典範」存在。「典範」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某個制度,甚至是某種想法,但是,這些今天通通不存在!但,我們能夠作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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