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6日

四十歲以後不能念神學院?

據聞總會的傳道委員會開始醞釀一個新提案,
就是「四十歲以後不准受派」。

換句話說,三十七歲以前要趕緊報考神學院,以免以後不能當傳道了。

天啊,在「實習傳道制度」的腦殘提案後,又一個腦殘提案。

洋洋灑灑一堆理由,其中最腦殘的兩點:
一、退休老師已經有十八趴可以領,到教會當傳道又可以領另外一份謝禮,然後退休時又可以領總會傳福會一個月一萬元的安養(退休)金,一個人領兩份薪水、兩份福利這對其他傳道人不公平。
二、退休人士讀神學院,畢業沒幾年又要退休了,這樣不符「經濟效益」。

原來丁丁委員會滿腦子都是錢。
說穿了,神學院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是個「職業訓練所」。
在他們的眼中,上帝的呼召根本不存在,「牧師」,只是個養家活口的「職業」吧。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的神學生會不會比丁丁更腦殘?也許幾年後會聽到:
「我已經要畢業了,這不干我的事」,
「總會的理由很正確啊」,
「支持總會決策就是認同總會的表現」,
「認同總會就要支持總會決策」。

希望神學院不要變成丁丁訓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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