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0日

你為何從不為我穿體面點?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真的很少為自己買衣服,除去參加營會而免費獲贈的t-shirt或polo衫之外,結婚五年來,我從未給自己買過一件衣服。

(差個題外話,這是否代表我沒有「物慾」呢?正好相反,我承認我是個物慾極強的人我只不過是省下買衣服的錢,卻花在買書、買資訊家電配備上,簡單地說,就是省小錢,花大錢。)

我不為自己買衣服,其實最根本的原因是,我沒有任何「色彩、造型」的慧根,我的穿著搭配被歷任女友嫌到不行,最後,索性就不自己買了,我甚至一度把薪水的一部份「寄放」在P小姐那裡,她買什麼,那我就穿什麼。

即使在結婚後,佳韻對我的穿著打扮還是常常搖頭嘆氣,至少每個禮拜天在教會事奉中,我和佳韻的穿著打扮常常形成強烈對比,佳韻絕對是盛裝打扮,而我永遠就是球鞋、卡其褲、polo衫。

每一次逛街佳韻要為我買衣服,一定會遭我制止,因為我覺得我的衣服已經夠多了,七八件polo衫輪流著穿已經夠,何必再買呢?近來,為了免除這種爭論,佳韻買我的衣服總是「先斬後奏」,就想說:反正買了之後,大不了給銘偉念幾句,終究銘偉還是要穿上的嘛!

昨天在高島屋,答應佳韻為我挑選兩件新衣服的理由,除了是爸爸節,最重要的是佳韻在車上向我抱怨一句話,讓我震驚不已,好像被驚醒一般:「你為何從不為我穿著體面一點?」

嗯,三十六歲的男人,真的該為自己的外貌負責!至少,也要達到讓自己可以給老婆「帶出場」的等級吧!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哈哈哈哈...
銘偉,我已經忘了是哪個天才說的,什麼「中年以後,合宜的外表穿著,是種對社會禮儀的道德表現」等等。吃人的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