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5日

什麼是抄襲

過去兩年來擔任鄧老師的助理,協助評閱學生的報告,
我發現台灣學生對於「抄襲」一事似乎蠻不在乎的,
對學生來講,只有到「照抄」的地步,才算是「抄襲」。

我剛剛讀到新約基督論課程老師Dr. Thomas Stegman在課程大綱上對抄襲的定義:

只要使用資料,不論是「口語」或「書寫」(印刷或是電子資料形式),即使只是些微地修飾或是予以摘要,都必須表明,並且完整地著錄。只要是沒有交代使用了別的作者的用語或想法,都將被認定是抄襲。抄襲是對學術倫理的侵害,會受到嚴重的處分。

講白了,只要不是出於自己的,聽來的也好,看來的也好,都必須交代來源。

所以從這角度來看,一個學生收集了很多資料,並且誠實地、完整地在報告中註明出處,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重點是「面對這些不同的觀點,你有什麼評論?」掌握住這個,才可能獲得教授青睞。

相反地,即使有很多新鮮的創見,但是立論毫無根據,也會被看作不學無術的投機者,照樣得不到好評。只是搞不懂,好像這種人在台灣比較吃得開。我看問題不是在學生,而是在老師。

1 則留言:

LVCHEN 提到...

我覺得您說的很正確,台灣的學生都應該上一堂關於著作權或是抄襲方面的課程才是。在美國,每個學生在開學第一堂課,都要在閱讀完抄襲相關說明之後,簽一張關於 plagiarism 的聲明,保證在未來的課程當中,所有的作品與作業,都是來自於學生個人的創作,並在所有的作業中註明參考來源(如果有的話),如果被發現抄襲,處罰是非常嚴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