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

如果挪亞方舟真的存在

                                                           圖片來源:基督教週報
前一陣子的一條新聞說一支香港探險團隊已經在土耳其一座四千公尺高的山上找到據信是「挪亞方舟」遺跡的巨型木製結構。這個消息在華人基督教圈中引起不少迴響。事實上類似的新聞三不五時就會出現,我記得小時候就曾讀過一篇文章報導說有飛行員在飛越土耳其的高山時,看到一艘大船的遺跡,或者說人造衛星拍下了方舟停留在土耳其山上的影像等等。

對某些人來說,「歷史的證據」出土便可以佐證聖經的真實性,或者說至少可以說明聖經的記載,特別是創世記前十一張的上古史,不是神話,而是歷史。

如果歷史成為信仰的唯一基礎,那麼,挖掘方舟一事所造成的紛爭可能遠比當事人所想要解決的還要多得更多。

舉個例來說好了,中東沙漠的游牧民族貝都因人在沙漠中升火的痕跡(木材灰燼、燻黑的石頭等)可以保留數千年讓後代的考古學家據以重建貝都因人的生活模式。但是六十萬以色列人(六十萬是指男人,實際人數至少百萬以上)在曠野中生活了四十年,怎麼會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呢?至少每天產生的垃圾應該就很驚人了。以此類推,聖經中還有更多的紀錄至今還是無法以考古學佐證的。

不要說上古史無法以考古學來證實,光是當今放在一些歐洲的老教堂中膜拜的「耶穌聖釘」就有好幾根,而每個教堂都宣稱他們的才是正宗耶穌十字架上取下的。可見要單單從歷史去建構信仰,實在是緣木求魚之舉。

那麼信仰和歷史該如何彼此面對呢?今天讀到Robert Jewett的「羅馬書註釋」,這位當今頂尖的保羅學者這樣闡釋他的立場:

歷史研究(這裡指的是聖經歷史的重構)......不是從那些已經被發現的事實「開始」,而是要「發明」,為的是要解釋那些已經被發現的事實。(p,2)
不僅如此,他也強調,歷史研究和其他領域的科學研究一樣,都必須依賴一套「可推測」和「可反駁」的系統。

換句話說,「歷史」和「解釋」必須相互運作,才能幫助人真正的認識「歷史」。

所以發現「方舟」遺跡是一回事(假設我們接受這事實),但是「方舟遺跡」如何解釋「聖經中的方舟」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發現者單單宣稱他「找到了」,其實對信仰並沒有任何幫助或影響。因為「意義」不會僅存在於「找到了」這個動作上。

話又說回來,考古學發展至今已經是一門非常發達的專門知識,考古學者從未以「挖到了」作為研究的終點,「挖到了」是研究工作的起頭。如何解釋、重建歷史才是真正困難所在。

至於「就算方舟遺跡不是真的,至少可以吸引未信者來注意聖經故事」這種十足阿Q的說法,就當作笑話一則就可,不必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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