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9日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四日那天發生了什麼事?

剛剛拿到1978年北大年會議事錄,關於總會人權宣言案,會中有過激烈的攻防,從連署人中,可看出某些端倪。

議事錄第十四條:臨時動議第一案

案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北部大會聲明案

說明:
(一)本大會竭誠擁護政府,在國際姑息逆流中堅持反共,維護宗教信仰自由國策。近年來我國在蔣院長經國先生領導下國泰民安、經濟產業之發展享譽全球。積極推動國家建設,力圖光復大陸國土,深足以感奮人心。因此我們赤誠擁護蔣院長經國先生競選第六任總統暨謝主席東閔先生競選副總統,繼續領導全民團結一致同舟共濟。解救大陸同胞共享民權及信仰自由,以期實現我中華民國革命建國之理想,並貢獻於世界和平。

(二)近年來總會極少數人士,屢次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名義發表所謂「聲明」、「呼籲」和「宣言」均是總會極少數人士之政治意見。其發表之程序,不合教會法規,不能代表教會全體之總意,應屬無效。因此,我們鄭重反對前述以整個教會名義所發表之所謂「聲明」、「呼籲」和「宣言」,並建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制止,今後不可以少數人之獨斷強作整個教會之總意,發出任何政治性「聲明」、「呼籲」和「宣言」危害國家,以及全世界之和平。

辦法:請北部大會議決聲明

提案人:
星中:陳溪圳、袁鄒富來、顏春安、鄭李秋蘭、鄭君芳、高聰聖、卓輝隆、王慶基、莊讚恩、黃保成、林天數、徐謙信、陳南卿、吳俊雄

北中:林徽熊、陳福信、梁文彬、王黎明、謝靈果、黃六點、李長裕、許憲宗、黃顯智、李鏡智、游仁榮

竹中:蔡逸士、陳清圳、林希平、邱信典、劉得信、林贊煜、劉榮宗

東中:陳瑞成、徐寶貝、江天順、江金定、李新定

議長提詢問眾議員此案是否准列為議案討論。議論良久後,顏春安舉議照原案准列為議案,王慶基助舉。王再興第一改議,將此案分開為兩案討論,李桂第一助改。賴俊明第二改議此案不必成案。另時全體議員起立贊成擁護蔣院長經國先生競選第六任總統暨謝主席東閔先生競選副總統。請議長祈禱及上電。胡茂生第二助改。贊成第二助改40名,贊成第一助改36名,贊成舉議41名。在場議員147名。均無過半數。此案本會不接納為議案。

第二十二條:臨時動議第二案
案由:議請北大會議上電擁護蔣院長、謝主席競選出任第六任總統、副總統領導全民光復大陸。

說明:電文如下:本大會竭誠擁護政府,在國際姑息逆流中堅持反共,維護宗教信仰自由國策。近年來我國在蔣院長經國先生領導下國泰民安、經濟產業之發展享譽全球。積極推動國家建設,力圖光復大陸國土,深足以感奮人心。因此我們赤誠擁護蔣院長經國先生競選第六任總統暨謝主席東閔先生競選副總統,繼續領導全民團結一致同舟共濟。解救大陸同胞共享民權及信仰自由,以期實現我中華民國革命建國之理想,並貢獻於世界和平。

提案人:
星中:顏春安、高聰聖、卓輝隆、莊讚恩、黃保成、許勝弘。

北中:謝慶榮、謝靈果、林文秀。

竹中:盧泰江、陳宏文、陳診亞

東中:陳瑞成、徐寶貝、潘克中、葉勝文、蔡斯馨

議長問眾議員此案是否准為議案來討論。陳溪圳舉議准為議案,顏春安助舉,贊成者84名,本會准。

第二十三條:顏春安舉議第二十二條議案照原案通過。謝慶榮助舉。胡茂生改議此案不必列為議案,只在北大會議中請議員起立表示擁護蔣院長謝主席競選出任第六任總統、副總統,並由議長領導議員為蔣院長謝主席及國家將來祈禱及上電。電文照議案說明之電文。王再興助改,贊成改議者78名,贊成者32名,大會接納改議。

第二十四條:眾議員起立鼓掌擁護蔣院長、謝主席競選出任第六任總統副總統。同時議長領眾議員為蔣院長謝主席及國家祈禱。

第二十五條:臨時動議第三案
案由:請北大聲明去年八月十六日以總會發表「人權宣言」危害教會及國家安全與本大會無涉。

提案人:
星中:顏春安、高聰聖、莊讚恩、黃保成、卓輝隆、鄭君芳、王慶基。

北中:謝慶榮、李鏡智

竹中:盧泰江、劉榮宗

東中:潘克中、蔡斯馨

議長提詢眾議員是否接納為議案。陳溪圳發言,本臨時動議已依法提出應接納列為議案討論。孫武夫發言此案本日下午(上堂)已討論無需要再提出。議論良久後因為與前議案不同,議長宣布認為此案是新議案請大會討論。

第二十七條:副議長詢問眾議員,臨時動議第三案是否准為議案討論。議論良久後,表決贊成者13名,不贊成者65名。在場議員139名,都沒有超過半數,本大會無接納此案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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